1:以上行程为参考行程,实际行程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我社有权调整游览顺序。
2:旅游途中如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由保险公司赔付。
3:请您务必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16岁以上,含16岁);儿童请带有效户口薄及学生证.如因客人名字报错或证件过期造成的损失,我社不 承担任何责任.
4:旅游途中听众导游安排,勿参加危险活动,不要擅自离团,注意财物安全,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5:如在行程中有任何不满意之处,请至电我社并认真填写游客意见表,我社立即处理。团返后我社则不予受理。
6:航班具体起飞时间以航空公司安排为准,因旅行社团队航班的特殊性,航班一经出票不得签转、退票。(备注:包机公司出票,票面与实际折扣 不符。)
签定合同注意事项:
1.为了维护您自己的合法利益,请您在预定线路的办理合同的时候注意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旅游合同的几个特征,请游客在办理合同的 时候注意查看:
(1)我社每一份合同都有统一的编号。(出境合用的编号在第6页,国内的编号在第5页)
(2)我社的每一份合同第六页都盖有: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合同专用章(圆型),以及法人代表何光厚的印章。
(3)我社的每一份合同上都有统一的投诉电话:028-86937772 13658018872
(4)统一的原件合同(国内合同为6页,出境合同为6页)(下面附图样)
(5)必须有我社统一的旅游换票卡。(下面附图样)
(6)签定合同的业务员必须佩带工作证或工作牌。
2.传真合同除外。
3.客户签定旅游合同后,由于各种原因需要退团的,我公司从团款中扣除实际产生费用后,按80%的比例退还客户(如果扣除费用不够旅行社的实际损失,则按照旅行社实际损失收取费用。.如遇客人恶意退团,公司有权拒绝,不退还任何费用(或是和我公司与游客协商处理)
4.由于我公司自身原因造成客人不能出团旅行的,客人可以选择推后一天出团,当天食宿费用由我公司安排和承担.如客人要求退团,我公司退还团款,并承担不超过团款30%的赔偿[由于航空公司飞机延误,火车时间晚点或其它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不能出团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具体执行标准以旅游合同为准]
备注:一律参加本社旅游的贵宾都可享受本社成都双流机场及成都火车站免费接到本公司或贵宾所住酒店。(坐飞机的贵宾请出发前告知联系的相关工作人员您的航班号.起飞时间及日期, 坐火车的贵宾请在出发前告知联系的相关工作人员您的车次.出发地及到达成都火车站的日期及时间.等您到达成都后我们会有专车接待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