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严格遵守新《旅游法》之规定,请您在签订合同时仔细阅读以下所有内容,一旦签字将视为您已完全知晓并同意行程单中所有的内容之条款。
2、《样样好翡翠产业园》为集翡翠原石开采、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的综合性景区,内部设有翡翠文化展示区、毛料公盘展示区、毛料加工展示区、翡翠成品展览区、成品交易区、赌石区及餐饮部,其中成品展览交易区和毛料赌石区均对游客销售。
3、《七彩玉源食府》为生态主题餐厅,与其相连的《七彩玉源展示交易厅》是集翡翠、黄龙玉的开采、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综合卖场,如果你可以根据时间和个人意愿进行参观,旅行社不做任何要求。
4、《腾韵食府》为民族特色主题餐厅,18:00-20:00用餐时段可以欣赏到傈僳族表演,一楼为腾冲翡翠加工基地,是一个综合性的边贸集市,也是腾冲职业学校的翡翠雕刻实习基地,如果你可以根据时间和个人意愿进行参观,旅行社不做任何要求。
5、游客代表与合同变更的说明:游客签订合同的代表必须征得合同内所有游客的同意,方可代表游客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游客代表签字均代表所有游客意愿,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也必须由合同签订人携带合同到旅行社进行变更。
6、有效身份证件:游客出发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国内旅游时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出境游须带齐护照或通行证原件。如因个人原因没有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无法办理入住手续造成的损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7、健康说明:本次长途旅行,时间长、温差大、部分地区海拔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注意事项。游客在充分了解旅途的辛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下,确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后方可报名参团。因个人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现有的保险公司责任险和意外险条款中,此种情况也列入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旅行社为非健康医疗专业咨询机构,无法判定游客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游客在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游客已经了解本次旅行的辛苦程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并征得专业医生同意。
①报名时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请咨询医生是否可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因自身疾病而引起的后果,游客自行承担责任;出团前游客须签字确认《旅游者健康状况确认书》;
②游客出现急症请主动通知工作人员,旅行社将协助游客就进送往当地医疗机构检查治疗;
③70岁以上老人、有听力、视力障碍、心脏病、高血压等老年病的游客须有健康旅伴陪同方可参团;个人有精神疾病和无行为控制能力的不能报名参团。
8、安全防范:旅行社的导游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法为游客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待游客报名时已经充分告知本行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对游客身体健康的要求,旅游活动中游客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保管好个人财务,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9、未成年人保护:旅行社不接受未满十八周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单独参团。未成年人必须有成年人陪伴方可参团,一起报名参团的成人即为其参团过程中的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做好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工作。
10、旅游保险说明:旅行社已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建议游客购买旅游人身伤害意外险,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请关注各保险公司对于投保游客年龄的限制,对于70岁以上游客,保险公司一般是不接受投保。相关保险理赔遵守保险公司相关条款执行,旅行社出具证明协助游客办理保险赔付手续。
11、不可抗力免责说明: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
12、退团说明:游客出发后如中途取消,未产生费用按旅行社协议价范围内协商退费。
13、购物和自费游览活动说明:行程内的所有购物和自费游览活动均本着游客自愿消费的原则,无任何强制消费。
①行程内购物点,原则上不安排指定购物点,如游客需要购买可向导游或旅行社提出建议,在取得客人同意情况下进行参观,在行程中旅行社建议的购物场所购买的物品,旅行社均为间接责任人,请索要并保管好发票和原包装,回团一个月内,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旅行社协助办理退货(食品、药材、饮品除外)。
②自由活动:自由活动时间游客可自愿选择导游统一安排内容或选择自行活动内容,但必须在行程规定时间内归团,如客人单独活动必须告知导游去向及目的,自由活动时间内如游客选择自行活动,设计的安全及其他保障均由游客自行负责,如出现意外事件请第一时间联系导游或签团旅行社,以便我们第一时间协助处理,但旅行社集导游不承担责任。旅行社必须将自费项目的价格和注意事项向游客明示。如有强迫消费的现象发生,游客有权拒绝或可拨打投诉电话进行投诉。
14、行程内时间仅供参考,实际时间可能会因包括但不限于如天气、堵车、塌方、车辆临时故障等原因而与规定时间有所差别!如出现时间差别在没影响景点游览的情况下游客不得以此作为投诉理由。
15、专列的车容车貌及卫生不属于旅行社服务质量范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向铁路主管部门反映。
16、行程中发生的纠纷,旅游者不得以拒绝登(下)机(车、船)、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除承担给组团旅行社造成的实际损失外,还要承担旅游费用20-30%的违约金。
17、为我们今后做的更好,行程结束后请您对我们的接待质量进行评价,认真填写《旅游质量评价表》,这将作为您反映接待问题或投诉的重要依据和标准,务必重视。
18、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均以《旅游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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