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佛山市消委会、市旅游局昨联合发布中秋、国庆外出旅游消费指引,指出目前旅游可分为跟团出游、自助游和自驾游三种形式。无论哪种形式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隐患和安全问题,出游前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尤其是自助、自驾游目前暂无统一责任认定机制,市民最好根据自己
根据指引,市民跟团出游首先要了解旅行社经营范围,选择口碑好的旅行社,不要轻信旅游广告,不以报价高低来决定取舍;注意细读合同、行程表的内容。如交通工具是否有资质、旅游景点是否有自费项目、用餐住宿标准和购物次数是否有约定等;同时必须与旅行社签订合同,索取发票及行程表,一旦产生纠纷可拨打当地的旅游局、消委会投诉电话或拨打广东省旅游质监热线电话12301(省外的加020)。
对于游客经常遇到的旅游消费陷阱,两部门指出消费者要特别留意价格和质量、计量等容易产生纠纷的环节,同时各旅行社应选择具有资质的服务供应商,签署合约,接待内容必须清晰,职责分明,结算时间有明确规定。
自助、自驾游最好提前买保险
据了解,下周一开始,将是首个取消高速公路收费的大假期,交通部门预计,“十一”期间从白云机场出发旅游的乘客,需提前两小时到达机场。另外,随着近期各省公布大批景点将下调门票,预计采用自助、自驾游出省旅游的佛山市民将猛增。
为此市消委会、市旅游局表示,选择自组团,自驾游出游前应做足“功课”,尽量多了解旅游目的地的政治、经济、天气、饮食、住宿、线路、通讯、医疗状况等,并做好预防与应对的准备工作;同时出游前要清楚行程中的风险性,选择的领队经验要丰富,计划要精细,谨慎出行,遇事冷静处理,比如双假期出游的人比较多,出行前应预先安排好住宿和交通工具或票务等相关事宜;远途自驾游,最好结伴出行,对于特殊路段或恶劣天气应加倍小心,避免夜晚开车和疲劳驾驶。两部门着重指出,由于自游行包括自驾游到目前为止没有统一的责任认定机制,如发生纠纷只有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市民最好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购买意外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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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汽车票被强行搭售4元保险单
行业协会已整顿保险搭售业务
消费者在不知情前提下,所购汽车票被强行附加4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单。昨日佛山市消委会发布今年第3号消费警示:被售票方强行搭售保险金的陈女士就此事投诉至市消委会,最后售票方,即佛山天域候机楼管理有限公司同意双倍赔偿保险费并向陈女士道歉。
据了解,消费者陈女士今年8月初在佛山天域候机楼管理有限公司购买到广州白云机场的汽车票,购票时,售票员要求提供居民身份证,事后陈女士发现汽车票联上附加一张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单》,金额为4元。陈女士认为售票员在其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搭售保险的做法侵害了消费者权益,于是向佛山市消委会投诉,要求经营者公开道歉并讨回公道。
佛山市消委会接到投诉后进行调查,发现确有此事。根据《消法》,该公司在未告知消费者和未征得同意的情况下搭售保险的做法,有故意隐瞒事实、涉嫌欺骗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最后该公司同意双倍赔偿保险费并向陈女士道歉。
另外,佛山市消委会就此事通告佛山市保险行业协会,为此保险行业协会发出通知,要求所有保险公司进行整顿。
鉴于“两节”到来将有大批市民出行,佛山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按相关规定,购买汽车票、船票等不实行实名制,不需要提供身份证,对经营者提供的除车票以外的相关票据或单据要仔细检查,对侵犯消费者权益而发生的费用可当面拒付,充分行使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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